来源: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 发布时间:2026-03-17 20:03 浏览次数:次
守护红色记忆
传承信仰力量
2026年是“十五五”规划开局之年,也是革命文物系统性保护深化推进的关键一年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全面加强革命文物保护、管理、研究与活化利用,更好发挥革命纪念馆铸魂育人、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作用,照金纪念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革命文物及相关史料,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文献资料
1.在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创建发展历程中,有关党中央、陕西省委、照金苏区及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及军事委员会组织机构签发的通知、指示、命令、文件、会议记录、简报等。
2.陕甘边区政府及特委出版的报纸、领导人的讲话、指示手稿、笔记等。
3.1949年以前出版的与陕甘宁边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教育相关的书籍。
4.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时期发行使用的契证、收条、借据、货币、邮票、布币、股票、土地证等。
实物资料
1.陕甘红军使用的武器及相关物品,包括枪械、大刀、刺刀、马鞍、马镫、公文包、望远镜、电台、照相机、迫击炮、红军军服军帽、子弹袋、腰带等。
2.各类奖章、勋章、奖状(立功喜报)、纪念章、机关(学校、团体)证章、证件、证书(含陕西创办的学校的毕业证书)、代表证、委任状、烈士证明以及其他标志符号等。
3.土地革命时期、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地区军政、政党、群众团体等使用过的关防、公章、各种印信,指战员使用过的印章等。
4.陕甘红军使用过的学习、办公用品,包括毛笔、砚台、铜墨盒、手电筒等;当时使用过的生活用品,包括行军水壶、行军锅、铜盒、洋瓷碗等;陕甘红军使用过的服装配饰、医疗器具、文具乐器等。
其他
能够反映西北革命根据地军事历史的其他有价值的照片、影视、文献资料、地图绘画、实物等展品资料或线索。其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、纪念意义、教育意义的革命文物和史料。
二、征集方式
本次征集坚持自愿参与、合法合规的原则,以无偿捐赠为主要方式,辅以多种灵活形式,具体如下:
1.无偿捐赠
鼓励社会组织、单位及个人将收藏的革命文物无偿捐赠。对于符合馆藏标准的捐赠文物,将为捐赠者颁发《捐赠证书》;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展出或编入出版图录,将永久注明捐赠者信息并载入《照金纪念馆年鉴》;对捐赠数量多、价值高的,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,并邀请捐赠者参加场馆重要纪念活动、开通参观绿色通道。
2.有偿征集
文物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文物借于我馆展出或交由我馆保管的,经专家鉴定后,签订借用、代管协议,由我馆进行科学保护、安全保管和对外展出。
4.复制仿制
对于持有人希望保留原件的珍贵文物,经双方协商同意后,由纪念馆通过高清扫描、专业复制等方式制作复制品或仿制件,原件及时归还持有人,为持有人颁发《纪念证书》,复制品用于展陈研究。
5.线索提供
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烈士史料和遗物的相关线索(包括物品名称、保存地点、持有人信息、联系方式等),为提供有效线索并成功征集到文物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征集的文物展品需真实可靠,来源合法,无产权纠纷,附简要文字说明(包括来源、背景、与革命历史或烈士的关联等),若为亲属传承,需注明传承关系。
2.捐赠或寄存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(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)。
3.照金纪念馆对征集的文物史料将进行专业鉴定、登记、分类保管,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,确保文物安全。
4.对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的文物展品,照金纪念馆将严格保密,展陈前与所有者协商确定展陈范围;对涉及国家秘密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,不予征集。
5.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所有。
征集时间
自公布之日起,长期有效。
联系方式
王老师:18292029740
崔老师:18992992271
地 址: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